何謂藝術作品的收藏性、保存性與流通性

何謂藝術作品的收藏性、保存性與流通性

Oct 04. 2022 文.李宜洲
購買藝術品之前,收藏家往往會考慮到後續的三個特性,即是「收藏性」、「保存性」與「流通性」,簡單來說,收藏性看重的是「價值與價格」,保存性看重的是「永續與維護」,而流通性看重的則是「變現與效益」,這三者間著眼不同卻互相影響,並影響我們的收藏判斷,因此針對上述的三者分述如下: (一)收藏性—作品價值與價格的平衡 所謂的收藏性,是以作品本身及藝術家之重要性來評估的價值判斷,而根據收藏的價值性判斷,有分為科學性判斷、藝術性判斷、市場性判斷、主觀性判斷,以「科學性判斷」而言,泛指以科學工具來進行價值上的認定,例如:玉石珠寶的檢測、畫作材料與年代的檢測、藏品製程的工序檢測等,由於科技與電子儀器的進步,過去辨識不易的藏品,如今可透過簡單又便宜的方式來進行檢測,並有更高的準確率,這對於鑑定與鑑價來說是很大的進步;以「藝術性判斷」而言,即是以藝術的專業角度來品鑑創作,並以宏觀的美術史與藝術發展的脈絡環境來評估,以判斷藏品的精采度,並將作品與藝術家的重要性也考量在內;以「市場性判斷」而言,是針對當下的市場反應而對藏品進行價格認定,這部分會受到行情波動的影響,也是購買時重要的價格參考依據;以「主觀性判斷」而言,則單視藏家對於目標藏品有多大的興趣,可能是藏品對於藏家的意義、情感、共鳴、品味或回憶等所產生的個人主觀價值,所有的主觀因素皆會成為判斷收藏的依據。 (二)保存性—狀態的永續及後續的維護 保存性是指藝術家創作出作品後,這件作品狀態維持的時間長短,及環境影響下產生變化的多寡,大多情況下藏家都會希望購買作品時,眼前所見的作品狀態能夠恆久維持,至少希望可透過藝術家或修復師進行後期修復,作品狀態的改變,每位藏家的接受度都不同,這也是為何二級市場或拍賣會,會以目前作品的狀態,也就是以標的物現況(As is)來認定作品價格,若收藏品的保存狀況不好或經大幅修復,則會影響之後出售與否及價格高低。 假使藝術家的創作理念帶有時間概念,希望作品隨著時間與環境的變化,有著物理與化學性質的轉變,若轉變是不可逆的,除非在收藏圈既定的可接受範圍,不然就須在交易時先行溝通,舉例來說:木雕類的創作有些是以漂流木來進行巧雕,這類的作品粗獷且不在意侵蝕狀態,甚至認為有裂紋的作品,更有辦法呈現木頭的生命力,木頭隨著氣溫與濕度產生的裂紋,只要不影響整體結構與效果,藏家大部分是可以接受的,但如果是標榜細膩寫實的木雕作品,藏家可能就期待作品的完整性可以持久,畢竟細膩寫實的重點不僅強調再現,也希望透過表面的質感來呈現作品精神,若有裂紋或褪色則會影響整體效果。 作品保存上需要考量的因素,主要是依據物件本身的需求,博物館級藏品的保護管理因素有:氣候控制、環境監控、動線與設備設計、惰性儲存材料的使用、設備及耗材管理、防水火/抗震/蟲害及保安系統、倉管人員之健康與安全管理、建築架構管理、倉儲管理流程等,但一般之收藏品,只要不是太脆弱或年代久遠,做好基礎除濕及常溫控制,並定期展示或清潔即可;除了作品的狀態維持與修復考量,藝術品也重視展示、收納、清潔、維護及運輸的便利性,因此作品的外箱及包材皆是考量重點,而框架與台座也是關乎呈現的效果,若藝術家或藝術機構能提供維護及組裝說明書,更免除了收藏之困難與疑慮。 (三)流通性—變現能力與交易效益 前面提及了藏品的保存狀況不佳,會影響到轉手價格與流通與否,除了收藏性與保存性外,作品的「收藏模式」與藏家的「收藏心態」,是影響作品未來流通的一大主因,尤其是作品存在形式較為特別的,如:錄像、數位、觀念、裝置、科技、行為、身體藝術等,基於存在本質的特殊性,它們的收藏模式與架上藝術的繪畫及雕塑很不一樣。 「錄像」、「數位」及「觀念」藝術,收藏的是內容及觀念性,三者於存在本質與形式上,其價值與特性皆不是實質物體,錄像藝術存於感光載體或數位儲存裝置,數位藝術則存於虛擬世界中的程式碼,而觀念藝術存在於形而上的精神或意識世界,因此收藏重點並不是眼前之膠卷、光碟或現成物之類,雖憑依於物質性,但強調的是智慧財產之內容,此類作品可透過紙本證書及NFT等技術,以認證收藏並避免複製風險,因此認證及防護是藏家考量的重點,而其中數位化的內容及觀念本身,因不依賴物理材質,因此不會有材料老化的狀態變異問題。 以「裝置」或「科技」藝術而言,裝置藝術係以現成物之材料性質而產生藝術語彙,或以自然、工業及新媒體材料,於場域中進行架構、組裝與安置,而進行藝術呈現;科技藝術,根據英國泰德現代美術館(Tate Modern),官方網站的定義為:「使用數位科技去製作或呈現的藝術」,因此未來會有材料替換與功能喪失的顧慮,藏家在收藏時也需認知並具較高接受度,畢竟此類型的藝術作品不像繪畫般,容易保存上百年。 「行為」或「身體」藝術,則可以透過合約形式來收藏,有些人認為行為或身體藝術可以透過攝影或錄像來記錄,但這些僅是保存了部分的藝術內容,且轉化成圖像或影像的方式呈現,其他有關場域性、互動性與偶發性的內容則無法保存,且觀者欣賞時受限於拍攝視角,因此有的美術館會與藝術家簽署合約,約定於合約期間內數次的公開展示,並進行行為藝術的演示,這期間藝術家要負責維持身形與呈現效果,並於合約內容註明是否有轉賣的權利。 收藏性與保存性影響到作品未來的流通性,如果一件作品當初並沒有準確的評估好收藏價值,並進行適當的保存,則未來出售時當然會遇到極大的困難,因為作品出售會有真偽、行情、保存與市場環境的影響因素,孤芳自賞型的收藏家,他們是非典型的收藏者,不跟風從眾且相信自我眼光,若真能慧眼獨具,則藝術價格的增值幅度,會帶動流通性的提升,但作品如果沒有廣大的收藏群眾,則會面臨想要脫手卻找不到買家的窘境;以藝術投資而言,在作品尚未出售的階段,儘管藏品的行情高漲且人人搶購,但因為尚未實際的成交,因此這筆財富就如同「紙上富貴」般,雖然可以期待但卻還沒變現,如何設定未來的出售價格與持有時間,並在好的時點對接到最佳買主,才能夠滿足最大的交易效益。 文章出處:《畫廊主帶您進入藝術圈:鑑賞.從業.創作.收藏》